中国机械钟表机心设计制作大师评定细则
关注:9071  发布时间:2013-08-05  作者:业务部  来源:中国钟表协会

为使钟表大师评定工作更加规范、严谨,便于操作,报据《中国机械钟表设计制作大师评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结合行业发展需要,特制订中国机械钟表设计制作大师评定细则。

一、评定程序

1、形式审查:协会秘书处按《中国机械钟表设计制作大师评定管理办法》逐项审核个人申报条件、技术资料、推荐意见书及各得分项目相关证件是否符合要求;

2、评审计分:钟表大师评定专家委员会依照本细则对通过形式审查者进行评审计分,协会工作人员计算出每个参评者的加权平均总得分并排序;

3、确定初评名单:钟表大师评定工作委员会根据专家委员会评分结果,确定钟表大师初评名单,并在中国钟表协会网站公示15天;

4、根据公示反馈的意见,确定钟表大师终审名单;

5、向获得中国钟表大师称号者颁发荣誉证书。

二、评审计分细目

(一)形式项目计分 (由协会秘书处完成)

      1、具有中级职称者计得5分,具有高级职称者计得10分、正高级职称者计得15分。技师、高级技师分别视同中级、高级职称。

2、连续从事机械钟表设计、制作工作10年者计得10分,10年以上每年加计1分。

3、是国际独立钟表制作者学会会员者计得20分。

4、每项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计得20分,每项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计得10分;

6、或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项目第一项目人,一等奖计得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

      7、凡经确认为专业技术独立专著者计得10分。凡经确认独立撰稿每篇3000字以上的专业技术文章,并在国家级刊物发表 计得5分,在《钟表》杂志发表计4分;

      8、鼓励机械钟表从业人员参与行业素质教育与人才培训工作,积极参与教材编写。凡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教材第一撰写者计得10分;凡行业内部发行的专业教材第一撰写者计得5分。

9、初始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第一起草人得5分,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第一起草人得3分。

注:4-5款相同技术内容及成果不重复计分。

(二)、综合技术评分(由专家委员会评定)

        1、经专家委员会认定,对攻克每项关键共性技术(主要指中国钟表协会发布的“钟表行业重点科研攻关项目建议”中的内容)或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的第一工作者最高计得30分;

2、经专家委员会认定,每项原始创新的第一工作者最高计得30分;

3、陀飞轮、报时、万年历及计时码表等任一经典机械钟表的主要设计或制作者,并在原基础上有结构设计、精密制造等技术创新,对促进技术进步有较大作用,最高计得20分。完成其两种及两种以上者加计10分;

 设计或制造立体陀飞轮并有技术创新亮点者加计10分;

设计或制造三问手表并有技术创新亮点者加计10分;

设计或制造追针计时码表并有技术创新亮点者加计10分;

两项或三项功能集成在一体并有结构原理、技术创新亮点分别加计10分。

4、薄型机械手表第一设计或制造者,并在原基础上有结构设计、精密制造等技术创新,对促进技术进步有较大作用,最高分别计得15分、20分;

5、钟表精饰加工、雕刻等加工工艺技术先进、有技术创新或重大突破者每项最高计得30分;

6、评估论文得分。技术论文重点阐述参评作品设计、制作的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在设计制造中应用了哪些先进技术,解决了哪些技术关键问题,取得了哪些成果等。最高计得10分。

注:1-6款相同技术内容及成果不重复计分。

(三)、相关产品质量和市场效应(由专家委员会评定) 

1、参评人员设计、制造的产品质量水平,经指定钟表检测中心按相应标准检测,其优等、一等、合格品分别计得30分、20分、10分(须提供参评产品一年内的检测报告)。

2、参评产品产量及销售收入,最高计得30分 (提供参评产品上年度产量及销售收入财务证明)。

       三、本细则解释权归协会秘书处。

  

中国钟表协会   20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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