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优化算力设施部署。构建“枢纽—区域—边缘”三级节点协同的算力设施体系,加快算力大通道建设,支撑人工智能和信息通信融合创新。建立完善国家和区域算力平台,强化算力统筹监测和供需对接,促进算力、模型、应用一体化协同创新,提升信息通信业数据资源利用率。形成统一算力标识体系,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集约化、市场化的算力服务体系,加速信息通信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九)提升网络智算服务能力。丰富光传送网(OTN)专线、无源光网络(PON)专线、IP 专线等多种专线类型,实现业务快速开通和灵活调度。面向智能体、具身智能等上行带宽和时延需求,提升光纤接入网上行带宽配置,推进支持大上行能力的 5G-A 网络部署,优化网络体验,降低网络端到端时延。
四、深化融合应用创新推广
(十)打造网智融合新终端。加强具身智能与信息通信融合创新,推动具身智能与网联通信模组和设备适配验证。大力发展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慧家庭设备、智能穿戴设备等产品,培育智能化、融合化人工智能终端产品体系。
(十一)丰富信息消费新场景。鼓励基础电信企业积极利用人工智能赋能传统电信业务,加强基于智能体的新型个人和家庭应用创新,深化智慧个人助理、智慧管家、家庭看护、互动健身、3D观影等人工智能应用,拓展消费服务新场景,提升生活品质。
(十二)赋能垂直行业提质升级。围绕原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行业“智改数转网联”需求,建设新型工业网络,加快工业互联网应用普及,构建多层次、系统化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培育一批工业智能体,推动网络解决方案+行业大模型综合信息化服务融通发展,加快5G/光网+智慧交通、设备智能巡检、工业视觉检测等应用规模推广。推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套餐式、模块化“网络+人工智能”服务,满足中小企业个性化需求。推动创新型产业集群智能化发展,加速构建“智慧集群”。
(十三)推动社会民生智能普惠。面向卫生健康、教育等社会民生领域,开展智能健康监测、老人和儿童看护、智能课堂、智能学伴等应用,提供精准化与普惠化服务,助力构建有温度的智能社会。
五、增强信息通信行业治理能力
(十四)提升“以网管网”智能监管能力。推动信息通信行业管理创新,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赋能,夯实“以网管网”智能化基座建设,构建全流程、精准化、在线化的监管能力,打造集数据展示、态势研判、风险预警于一体的监管智能决策中枢,实现对行业整体态势与微观主体状况的动态感知和精准洞察,提升电信市场综合治理效能。
(十五)强化智能化安全保障。围绕信息通信网络高级威胁攻击、数据异常流转等安全风险,加强人工智能赋能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攻关。聚焦信息通信网络安全实战和运营典型场景,构建高质量安全数据集,持续开展人工智能赋能网络和数据安全实效评价。强化人工智能评估评测、风险监测、应急处置等安全保障措施,提升风险防范应对水平。推动智能网络设备和网络智能体功能性能、风险等验证评估,促进相关电信设备产品上市应用。在防范治理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持续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十六)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人工智能+信息通信”标准体系,加快面向人工智能的新型网络架构、网络技术、网络设备、终端等领域的标准研制和应用。鼓励企事业单位深度参与 ITU-T、3GPP、IETF 等国际标准组织的标准化活动,围绕 5G-A、6G、光网络等领域加强“人工智能+网络”国际标准制定。
(十七)优化公共服务能力。组织基础电信企业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人工智能与信息通信网络融合创新试验验证。研究构建网络智能化水平与智算服务分级分类评估体系,构建高质量网络智能测评数据集和语料库,开展人工智能与信息通信网络创新技术与产品测评体系建设。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家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建设,培育一批优质开源项目目。推动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高效办理。
六、加强组织保障
各地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统筹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基础电信企业、设备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等扎实推进人工智能与信息通信网络融合创新,加强相关技术、产品落地推广。发挥行业和社会组织平台作用,开展场景创新、技术创新、试验验证、产业合作、应用推广等。通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支持开展网络智能化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攻关,鼓励将攻关成果开源共享。在揭榜挂帅中设立网络智能化技术和解决方案任务,加快形成一批标志性技术产品和方案。针对网络安全、隐私保护等全球性挑战,与各国加强合作,共同提高防护能力。征集一批典型应用案例,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深度行”活动等,及时总结“人工智能+信息通信”优秀经验成效,加大宣传推广力度。